国家铁路局发布通信、信号、信息等《铁路工程估算定额》标准
近日,国家铁路局发布系列《铁路工程估算定额》,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原铁道部发《铁路工程估算指标》《铁路工程概算指标(共7册)》《铁路工程建设设备预算价格(1995年度)》 及《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编
制办法>和铁路工程估(概)算指标的通知》同时废止。《铁路工程估算定额》共分8册,涉及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房屋、给水排水、机务、车辆、机械专业。编制中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税制改革等政策法规,且与《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TB10504-2018)对设计文件编制要求保持一致。新标准紧密结合铁路工程项目决策和投资控制要求,满足铁路工程项目估算预估算编制文件需要,更加简明适用,为科学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加强行业投资管理提供可靠保障。铁路工程估算定额 (第一册 通信工程)(标准编号:TZJ 2201-2019)铁路工程估算定额 (第二册 信号工程)(标准编号:TZJ 2202-2019)铁路工程估算定额 (第三册 信息工程)(标准编号:TZJ 2203-2019)《铁路工程估算定额》与国家铁路局前发的《铁路工程预算定额(共13册)》、《铁路工程概算定额(共13册)》共同构成铁路工程造价标准体系中的定额系列标准,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预估算编制办法》(TZJ 1002-2018)配套使用,适用于铁路工程投资估算、预估算编制以及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以上内容摘自《专网通讯》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