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信厅同意长治机场使用1.8G频段建设宽带多媒体数字集群系统
近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同意长治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使用1800MHz频段频率的批复》,《批复》指出:长治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宽带多媒体数字集群系统使用频率的请示》(长机场〔2019〕8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长治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使用1785-1795MHz频率。其使用地点为长治机场,在使用率要求方面,频段占用度≥70%;区域覆盖率≥50%;用户承载率≥50%;年时间占用度≥60%,频率使用期限为5年,期满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30个工作日提出续用申请。《批复》指出,在频率使用有效期内,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无委关于印发〈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的通知》(计价费〔1998〕218号)频率占用费由长治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六月底前,向长治市无线电管理局足额缴纳。在上述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须到长治市无线电管理局申请办理设台审批手续、领取无线电台执照后方可正式开通运行,并接受长治市无线电管理局的日常监管。频率使用及相关设备技术指标应严格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执行。在上述地点设置无线电台(站)时,应避免对其他已设合法无线电台(站)和相邻同频台(站)产生有害干扰,若产生有害干扰,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网络运行期间,应配合无线电管理部门的干扰查处工作。
以上内容摘自《专网通讯》杂志